近来,兴宁公安经详尽侦办,成功破获一同偷盗家禽案,捕获再次行窃的嫌疑犯刘某明。
2024年12月27日早上,家住兴宁市新圩镇官峰村的张先生报警反映,其鸡舍内的31只土鸡一夜间全不见了,一切的鸡都精心饲养了较长时刻,估约价值4000多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和新圩派出所迅速展开侦办作业。查询发现,事主圈养土鸡的屋舍现场监控视频缺失,经屡次详尽的勘查作业,才找到少许疑为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蛛丝马迹。侦办民警环绕案发现场周边进行了很多的造访查询和视频查阅作业,总算发现案发前后,
现场邻近有一名形迹可疑男人出没,并且有故意的装束和躲避监控视频状况。经前期查询作业,侦办民警剖析嫌疑人员作案方法熟练,且具有必定的反侦办认识,很可能是一名偷盗惯犯。所以在大众的支撑、合作下,结合作业掌握状况,在辖区及周边镇街展开人员排查作业。很快,曾于2021年因偷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偷盗前科人员刘某明进入了侦办民警视野;经过进一步深化核对、研判,确定了偷盗土鸡的嫌疑犯刘某明。2025年1月3日,侦办民警经缜密布置,在兴宁市城区将嫌疑犯刘某明捕获归案。
经审查,刘某明对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偷盗大众家养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