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动物养殖户的利益,进一步促进动物养殖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安排对合作饲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北京、河南、山西、广东、福建、湖南、湖北、江西等8个省、直辖市106家出产企业的161种猪、鸡合作饲料产品,合格15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2%。
本次检查依据成果得出:一是接连的国家监督检查,促进了企业质量认识的进步,加强了质量管理;二是反映合作饲料产品安全目标的项目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经查验悉数合格。
一是养分性目标粗蛋白质不合格。本次检查中有5种产品粗蛋白质目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鸡合作饲料产品粗蛋白质含量仅为8.6%,比明示标准值低了6.6个百分点。粗蛋白质是衡量合作饲料产品质量的重要养分目标,粗蛋白质含量偏低,会影响所养殖动物的正常成长,下降动物出产功能和对疾病的反抗才能。
二是卫生目标铅含量超支。本次检查中有5种产品铅含量不合格。其中有1种乳猪用合作饲料铅含量为242mg/kg,是标准限定值6.2mg/kg的39倍。铅含量超支将会影响动物的正常成长、乃至逝世等。
三是有部分饲料产品标签标示不标准。主要是保质期不标准、未标示合适运用的规模等。
针对本次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严厉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对本次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并严厉期限整改。一起,发布一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引导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持续对该类产品做盯梢检查,加强对饲料出产企业的技能培育和练习、辅导和监管,促进合作饲料产品职业全体质量水平的进步。